• Hi,欢迎来到世界仓库网!
  • 登录 注册
  • 返回首页
  • 关注我们
  • 网站导航
    • 新闻资讯

      联系我们

      CONTACT US___

      电话:177-5605-9332

      邮箱:hfyyzcw@126.com

      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

      新闻资讯

      首页 > 新闻资讯 > 完成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还要报送纸质资料吗?

      完成企业所得税网上申报还要报送纸质资料吗?

      发布时间:2017-03-11

      文字:[大][中][小] 手机页面二维码 2016/10/13    浏览次数:59     

      一键分享

      问题:如果网上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,今年还需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纸质申报资料吗?

      回答:

      今年仍然需要提交纸质申报资料。纳税人完成“上海市居民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”的数据输入并确认无误后,应通过网上电子申报企业端软件(eTax@SH)上传数据,自行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,并根据主管税务机关的安排,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下列纸质纳税申报资料:

      1、《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》。对于当年发生的税前可弥补的亏损额超过500万元(含)的亏损企业,还应附送具有法定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经济鉴定证明。

      2、年度财务会计报告。经中介机构审计的,还需提供相应的审计报告。

      3、若委托中介机构代理纳税申报的,应出具双方签订的代理合同,并附送中介机构出具的包括纳税调整项目、原因、依据、计算过程、调整金额等内容的报告。

      4、发生的涉税事项属于事先备案类的,应附送事先备案涉税事项结果通知书;属于事后报送资料类的,应附送相关资料。

      5、总机构在年度纳税申报表时,应报送跨地区设立的分支机构预缴税款情况及其缴款书复印件(盖章注明与原件一致)。对于跨地区发生建筑劳务的本市总机构企业,其直接管理的项目部,在劳务发生地按劳务收入的0.2%就地预缴企业所得税的,应附送缴款书复印件(盖章注明与原件一致)、外出经营证明等相关资料。

      6、管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其它资料。


      上一篇:没有了

      下一篇:没有了

      返回
      首页 |关于我们 |产品中心 |成功案例 |新闻资讯 |人才招聘 |在线留言 |联系我们

      全国统一客服热线:177-5605-9332  E-mail:hfyyzcw@126.com

      版权所有 © 一叶子财务  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

       技术支持:世界仓库网

      在线客服
      联系我们 联系我们
      咨询热线:
      177-5605-9332

      请扫描二维码